为认真做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工作,提高南通港口系统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11月5日,南通市港口局组织开展了港口系统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贯培训活动。
此次培训邀请了新《安全生产法》修订参与者、省安监局法规处原处长王兆贵同志对新《安全生产法》的修订背景、修订过程、修订原因、修订目的和修订亮点,以及相关法条等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南通市港口局机关全体人员,南通各县区港口管理部门主要领导、分管安全负责人和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南通市港口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负责人等参加了此次培训活动。
新《安全生产法》将于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着重明确行业监管责任,突出企业主体责任,加大违法违规的惩罚力度,其中,违法违规罚款的最高限额为20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