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北翼江海组合强港的战略目标,以港口一体化改革为统领,全面推进综合、平安、绿色、智慧、法治“五型港口”建设,顺利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取得港口改革攻坚和转型发展新突破,为全市实现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突出港口一体化改革重中之重,形成江苏沿江沿海港口一体化改革先导区。
全面深化港口改革任务艰巨,事关长远。紧紧抓住改革的机遇期和窗口期,凝心聚力,主动作为,全力推进港口管理、经营、集疏运一体化发展,为全省实施沿江沿海港口一体化发展提供了南通样板。
管理一体化方面:充分发挥市港口发展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贯彻落实《江苏省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办法》,认真执行岸线利用联审和市领导审核把关制度,岸线利用效率得到提高。加快推进规划一体化,《南通港总体规划》修编形成征求意见稿,同步开展环评报告编制,形成“一港八区”发展新格局。通过积极争取,《通州湾港区总体规划方案》获交通运输部、省政府联合批准,为通州湾临港产业城更好地对接服务上海提供了规划依据。
经营一体化方面:注资66亿元人民币成立南通港集团,逐步对沿江沿海国有港口企业进行了整合。通过谈判,分别向香港保华和国投交通控股回购南通港口集团股份,该集团实现与南通港集团一体化运行;与中远海运签署合作协议,组建合资公司。通过积极推进,南通港集团完成内部整合、外部合作的历史任务,整体纳入江苏省港口集团一体化管理,成为长三角港口旗舰企业,有效提高了港口战略支撑力和核心竞争力。
集疏运一体化方面:根据《“十三五”长江经济带港口多式联运建设实施方案》,深化重点港区集疏运体系规划研究,通州湾、如皋港区的2条铁路专线,通海、通州湾、洋口港区的4条疏港公路进入国家“十三五”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计划,为实现以水水中转为特色、集装箱和大宗物资为重点的运输服务一体化夯实了基础。
(二)突出港口重大项目建设引擎作用,为推动港产城融合发展积蓄了新动能。
港口项目是建设江海组合强港的核心所在,关系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十三五”期间项目建设“两个再上新台阶”目标能否顺利完成。着力推进一批有利于调结构、补短板、促发展、惠民生的港口重大项目,为提升港口江海联运功能、服务临港产业发展、有效解决港城矛盾创造了条件。
一是顺利完成投资计划。全年完成港口建设投资11.8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12.3%。其中,通海港区集装箱码头水工部分通过交工验收,陆域堆场地基处理完工,配套设施正在建设,完成投资2.63亿元;横港沙现代化散货港区建设前期工作加快推进;洋口港区15万吨级航道完成储泥坑、临时航道建设,即将开始主航道施工,完成投资2.7亿元;吕四港区1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进行航道疏浚,完成投资1.26亿元;如皋港区长源物流码头水工主体结构完工,进行引桥面层浇筑,完成投资约1亿元。
二是质量安全有效提升。加强施工、监理、检测单位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建立完善监管体系,全面提升监管水平。全年共有10个工程通过交工验收(质量鉴定),质量合格率100%。通海集装箱港区陆域工程、洋口港区15万吨级航道工程被评为全省交通“平安示范工地”。通海集装箱港区水域部分、长源物流通用码头、通州湾港区二港池匡围二期等3个工程挂牌创建全省交通“优质工程”。
三是项目效益充分显现。项目建设带来了稳增长、促发展的效益。广汇能源LNG转运站、如皋海螺水泥配套码头等2个项目投入试运行,江山农化码头改扩建工程、燕达重工配套码头、吉宝重工码头船台及滑道工程等3个工程正式竣工投产,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建项目的效益也充分显现,通海集装箱港区建设直接促成我市与中远海运实质性合作,为狼山港区的集装箱作业转移夯实了基础。
(三)突出长江生态修复的压倒性任务,港口一系列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长江生态保护刻不容缓,保持港口可持续发展义不容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以一系列专项整治为突破口,标本兼治,解决了港口领域多年想解决而未能解决的问题。
关于港口和船舶污染物防治:为有效控制港口和船舶污染源,按照“一港一方案”的要求,组织编制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沿江沿海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责任,强化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要求,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全面深入推进绿色港口建设。
关于中央环保督查组交办问题整改:南通港口集团集装箱分公司码头停止危化品集装箱作业,堆场上不再存放危化品集装箱;狼山分公司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泊位停止作业硫磺,雨水收集系统和沉淀池建成投入使用。在此基础上,举一反三开展港口水污染和扬尘污染防治,2008年以后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石化码头和散货码头已完成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9家企业完成堆场防风抑尘设施建设。
关于沿江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对53家非法码头企业开展集中整治,共拆除吊机73座、混凝土基座78座、引桥6座、管线21根、罐体25个;迁离浮吊17艘、趸船6艘;清理砂石38.5万吨;腾出港口岸线4.6公里。为巩固整治成果,加强长效管理,编制形成砂石码头规划布点方案,确定12个砂石码头布点。专项整治规范了经营秩序,消除了安全隐患,获得良好社会反响。
关于长江水上过驳专项整治:立足南通实际,牵头制定过驳浮吊分类、处置及奖励等政策性文件。根据省整治办要求,建成天生港、海门两处水上临时过驳区。对纳入整治范围的100台浮吊进行分类处置,予以保留的53台进入临时过驳区集中管理,其余47台通过执法手段驱离或拆解,为在2020年底前全面取缔长江南通段及通江河口水上过驳作业打下了坚实基础。
关于“263行动”涉及港口专项整治:根据省、市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要求,明确港口危化品企业转移1家、升级14家。目前,姚港油库的转移形成初步方案,中化南通、东海石化等14家企业的升级改造项目按计划推进。同时,在阳鸿石化、东方石化2家企业开展油气回收试点,取得良好效果。
关于港口码头环境综合整治:港区环境做到“四无六净”。港口企业通过修改完善有关工艺及操作规程、美化绿化等管理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坚持把安全红线作为发展底线,全面深入推进“本质安全型港口”建设。
安全生产,重如泰山,关乎港口和谐稳定发展大局。切实增强安全红线意识,全面深化“港口安全管理年”活动,为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保持了港口安全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是全面夯实监管基础。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和行业安全监管“两个主体”责任,细化责任清单,做到追责有据。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教育,梳理形成港口安全生产常见违法行为目录清单,推行安全生产约谈、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及投诉举报等制度。创新危化品企业安全监管方式,调查核实监管范围内的94个储罐基本信息,建立“一罐一档”,形成安全检测监控系统;根据《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对24家企业开展风险辨识,建立风险分布档案,合理确定风险等级。
二是全面治理安全隐患。深入开展港口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年累计排查安全隐患964个,整治945个,整治完成率98%。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港口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专家会诊,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可控。继续深化港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11家企业对在标准化二级复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三是全面提高应急能力。完成港口应急物资公共储备库建设各项前期工作,即将开工建设。认真贯彻新修订的《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组织开展港口设施保安专项督查,完成19家企业的港口设施保安年度核验工作。认真做好十九大安保工作,严格管控危险货物作业行为,禁止新改扩项目试运行,禁止港口企业安排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举行2017年度港口设施保安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首次尝试集装箱落水打捞科目,进一步提升了应急处置能力。
(五)坚持把科技兴港作为发展方向,以创新型港口建设推动港口转型升级。
港口转型发展在于创新。坚持以智慧港口为主攻方向,通过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改变传统港口运行管理模式,提升港口发展质态。
一是信息化建设不断深化。完成港口信息化一期工程安全监督检查平台建设,整合重点业务系统资源,实现与省安全监管、港口资源、锚泊调度等系统对接。编制完成港口信息化二期工程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报相关部门立项。
二是节能减排工作有效推进。联合市物价部门出台港口岸电服务价格优惠政策,鼓励企业进行岸电设施建设。全年新建高压岸电1套、低压岸电12套。南通港口集团RTG“油改电”加快推进,购置10台装载机和6台LNG集装箱低速牵引车,完成1741盏LED灯改造任务。港口岸电、LNG应用等项目获交通运输部补助资金300多万元。
(六)坚持依法治港优化发展环境,以法治型港口建设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推进港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港口行业健康发展的必要保证。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全面加强法治港口建设,努力为港口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放管服”改革成效明显。扎实开展“审批服务效能再提升活动”,完成政务服务标准化清单4.0版修订工作,行政权力事项修改14项、增加6项、删除4项。全年共受理行政审批申请10661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98.5%,服务窗口2次被评为优秀窗口。继续深化沿江锚地管理改革,实现合理调度、规范操作、安全运行,全年共锚泊船舶11240艘次,提高了港口运营效率。积极打造“阳光引航”服务品牌,全年共引领各类船舶360航次,其中LNG专用船舶120航次,引航站被评为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十大诚信单位”。“放管服”改革推动了港口生产持续攀升,全年完成货物吞吐量2.36亿吨,其中外贸吞吐量5945万吨,分别增长4.2%、2.3%;集装箱吞吐量首破百万标箱大关,实际完成100.7万标箱,增长21.8%。
二是港政执法有序开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贯年”活动,举行《安全生产法》《港口法》《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等专题讲座。开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组织10名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省、市执法培训,有效提高了执法人员业务能力。组织开展“执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加强执法过程管理,进行执法评议考核。配合沿江非法码头、长江水上过驳、危化品等专项整治开展执法活动,为专项整治顺利推进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七)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队伍建设,凝聚推动事业发展的正能量。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推动港口事业发展的根本是队伍建设。我们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港口队伍建设,凝聚向心力,集聚正能量,为争创港口发展新业绩提供组织和作风保证。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十九大召开期间,组织党员干部收看十九大盛况。十九大召开以后,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报告、带头谈体会、带头抓贯彻;党员干部通过读报告原文、听专题辅导、说切身感受、谈贯彻想法等多种方式,把十九大确立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判断、重大举措与港口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为深入推进港口改革发展奠定了思想基础和政治保证。
二是全面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管党治党各项责任,组织细化“两个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手册,形成清单明责、常态问责、督促尽责的动态管理机制。扎实开展“5.10”思廉日、算好廉政账、“12.9”国际反腐败日专题教育活动,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回头看”及“节日病”专项治理。加强对港口行政重大事项、重点工程、重要工作的监督,深化“廉洁型港口”建设。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后,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组工作,制定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实施办法,重要会议提前邀请纪检组领导参加,决策事项及时报纪检组备案。
三是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抓好“学”“做”“改”等规定动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正常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增强党内组织生活的政治性、严肃性、实效性,推动组织生活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联合市总工会、人社局,举行2017年全市港口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充分展现了港口职工服务发展大局、支持港口一体化改革的崭新风采。
四是在“走帮服”中转作风。将“走帮服”活动作为转变作风促转型,打通服务社会群众、企业发展“最后一公里”的重要工作来抓,党员干部共走访洋口港经济开发区10个村(社区)的1220户农户、23家企业,实现走访全覆盖;共梳理问题298个,问题解决率90.35%。充分发挥港口部门职能优势,为洋口港项目建设“保驾护航”,协助地方为洋口港区15万吨级航道建设涉及的832户失滩渔民落实9912万元补偿金。